【第二試】第二試入場通知書、各項文件檢核表下載及應試注意事項
發布時間:115-07-14

1.第二試(口試)日期:115年7月18日(星期六)

2.地點:逢甲大學-商學大樓4樓。考區(學校)大門管制進出,請配合出示入場通知書為憑證(書面或截圖皆可)進入校園。

3.報到時間:依入場通知書報到時間開放入場,建議應考人提早到場;報到時間截止時仍未報到者,報到人員唱名三次,仍未到場者視同棄權。

4.第二試當日務必攜帶國民身分證(必備)及具有照片之健保卡IC卡、護照、駕照及身心障礙證明正本任選一種(其中護照及身心障礙證明須於有效期限內),依入場通知書指定時間及測驗地點應試。未攜帶指定雙身分證件正本者或僅攜帶單一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

6.參加第二試(口試)之應考人,報到時須繳驗以下證明資料:請準備正本查及影本(黑白、彩色不拘)各一式3份,正本審查完畢當場退回,影本請用訂書機釘妥,審查後存查恕不予退還:(第1~4項請至甄選網站下載填寫)

1.文件資料檢核表。

2.個人資料表(含2吋彩色照片,下方黏貼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自傳。

4.國籍具結書。

5.專科以上畢業證書影本。

※畢業證書如係國外或大陸港澳學歷須符合教育部訂頒「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之規定,並加附中文譯本;國外學歷影本,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或公證人驗(認)證。

※如未能出具前項單位驗(認)證之證明,將不符合所規定之資格條件,不得入場參加第二試(口試)。

6.工作氣質測驗結果:

(1)應考人請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台灣就業通網站「職涯測評專區」進行註冊並登入會員後,填寫【工作氣質測驗】(https://exam.taiwanjobs.gov.tw/JobExam/L02/L0201),依系統所指示之程序完成後列印其測驗結果。

(2)測驗操作說明,將於115年7月14日(星期二)14:00於甄選網站最新消息公告。

7.其他相關資料:如相關技能檢定、語言能力檢定、個人優良表現等資料(以上資料僅作為口試評分參考項目)。

8.應考人所繳交各種證件影本及資料採試後審核,如有偽造、變造及其他不實情事,應考人應負法律責任。經查明有偽造或變造或應試資格不符者,於測驗前發現者予以扣考;於測驗完畢後榜示前發現者,不予錄取;榜示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9.考場暨交通資訊如下(詳附件)

逢甲大學:台中市西屯區文華路100號

交通資訊:詳附件。